📢115學年度新竹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專任工作人員甄選簡章(1次公告分次徵選)📢
壹、 依據: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3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1155500945號函辦理。
二、 新竹縣政府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
貳、 甄選類別、名額及工作地點
一、 甄選類別:工作人員(本縣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專案工作人員)。
二、 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三、 工作地點:新竹縣政府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豐田國小)
四、 聘任期限:自中華民國起115年8月1至116年7月31日止(服務績效優良者得予續聘)。
參、 工作內容
一、 協助撰寫中心計畫、計畫執行及經費核銷、會議紀錄及成果彙整等行政業務。
二、 辦理本縣國中小學戶外教育計畫撰寫說明會、申請計畫審查作業、彙整各校申請資料與報局核備及成果發表會。
三、 辦理參與本中心各項研習、會議及相關活動,以掌握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的脈動與趨勢。
四、 協助建置本縣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網站平台,不定期資訊公告及網站資訊更新。
五、 協助研發本縣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路線,並辦理種子教師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踏查研習、專業社群研習及學生相關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踏查活動。
六、 編輯當年度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之教學學習手冊,以供本縣中小學師生課程推動參考。
七、 協助中心學校相關行政支援事務。
八、 其他交辦事項。
肆、 薪資與權益
一、 本職缺聘用大學(含)以上不限系所畢業之學歷人員,係參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案計畫行政組員工作酬金表」編列,亦隨修正經費而調整薪資,學士畢業起薪每月新臺幣 36,174元,碩士(含)以上畢業起薪每月新臺幣 41,370 元。如續聘本職務則採計年資,不予採計其他職前各項年資,按其學歷敘薪。
二、 人員特別休假日數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三、 工作人員每年6月底辦理考核,考核成績滿80分者始得續聘。
四、 如僱用原因消失、期限屆滿、國教署補助經費停止時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中心主動通知,應無條件終止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五、 工作人員享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工作獎金(至 12 月份仍在職者,比照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放標準,按比例發放)
六、 本中心係由國教署計畫核定設置工作人員,並全額補助所需經費,故工作人員之薪資、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工作獎金,於原核定計畫人事費項下支應,不得超過。
伍、 報名相關事宜
一、 報名條件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倘若報名時未發現而於錄取聘用後發現資格不符,應予以解聘:
1. 大學(含)以上畢業之學歷(持國外學歷應試者,其畢業學校、科系應在教育部國外學歷認可名冊內,且畢業證書及成績單需經駐外單位驗證通過並附中譯本及進修期間出入境證明等;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
2. 年齡、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
3. 需具有資訊能力、文書處理能力、美編能力、網頁管理能力等。
4. 善於溝通、具積極專業行政能力,並對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有興趣,且能於團隊合作者尤佳。
(二) 如具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 資料偽造不實或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之各項情事。
2. 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
3.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至報名當日止)。
二、 簡章公告及方式
(一) 公告時間:即日起 至 115 年7 月13 日(星期一)止。
(二) 公告方式:發佈於新竹縣豐田國小校網(https://www.yacjh.kh.edu.tw/)、新竹縣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網站 (https://ocean.hcc.edu.tw/) 及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doe.hcc.edu.tw/)。
三、 報考資格與報名、甄選日期:
(一) 第1次甄選
1. 報考資格:具有大學畢業資格(請檢具大學畢業證書)。
2. 報名時間: 線上報名至115年7月13日(星期一) 下午16:00止。
3. 甄選時間: 115年7月14日(星期二) 上午10:30開始,請提早至少30分鐘至教導處報到,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 放榜及報到日期: 115年7月14日(星期二)公告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公告資訊/學校公告。
(二) 第2次甄選
1. 報考資格:具有大學畢業資格(請檢具大學畢業證書)。
2. 報名時間: 線上報名至115年7月14日(星期二)下午16:00止。
3. 甄選時間: 115年7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30 開始,請提早至少30分鐘至教導處報到,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 放榜及報到日期: 115年7月15日(星期三)公告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公告資訊/學校公告。
5. 若前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甄選。
(三) 第3次甄選
1. 報考資格:具有大學畢業資格(請檢具大學畢業證書)。
2. 報名時間: 線上報名至115年7月15日(星期三) 下午16:00止。
3. 甄選時間: 115年7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30開始,請提早至少30分鐘至教導處報到,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 放榜及報到日期: 115年7月16日(星期四)公告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公告資訊/學校公告。
5. 若前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甄選。
(四) 第4次甄選
1. 報考資格:具有大學畢業資格(請檢具大學畢業證書)。
2. 報到時間: 線上報名至115年7月19日(星期日)下午16:00止。
3. 甄選時間: 115年7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30開始,請提早至少30分鐘至教導處報到,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 放榜及報到日期: 115年7月20日(星期一)公告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公告資訊/學校公告。
5. 若前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甄選。
(五) 第5次甄選
1. 報考資格:具有大學畢業資格(請檢具大學畢業證書)。
2. 報名時間: 線上報名至115年7月20日(星期一) 下午16:00止。
3. 甄選時間: 115年7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30開始,請提早至少30分鐘至教導處報到,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 放榜及報到日期: 115年7月21日(星期二)公告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公告資訊/學校公告。
5. 若前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甄選。
(六) 第6次甄選
1. 報考資格:具有大學畢業資格(請檢具大學畢業證書)。
2. 報名時間: 線上報名至115年7月21日(星期二) 下午16:00止。
3. 甄選時間: 1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30開始,請提早至少30分鐘至教導處報到,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 放榜及報到日期: 115年7月22日(星期三)公告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公告資訊/學校公告。
5. 若前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甄選。
(七) 第7次甄選
1. 報考資格:具有大學畢業資格(請檢具大學畢業證書)。
2. 報名時間: 線上報到至115年7月22日(星期三) 下午16:00止
3. 甄選時間: 115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30開始,請提早至少30分鐘至教導處報到,依報到順序進行甄選。
4. 放榜及報到日期: 115年7月23日(星期四)公告於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公告資訊/學校公告。
5. 若前次甄選已有錄取人員,則不再進行甄選。
6. 若第7次甄選未足額錄取,則續辦第8至14次甄選,甄選日期另行公告
陸、 報名方式:
一、 填寫報名及簡歷表(如附件1)、切結書(如附件2),委託報名者請填寫委託報名資料。
二、 檢附相關證件:
1. 自傳(如附件3,需本人簽名)。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 退伍令(無者免附)。
5.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請向警察局各分局外事科申請,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6. 其他有利之審查資料:例如相關工作經驗、辦理活動經驗、文書處理能力或證照…等。
7. 以上證件均以 A4 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影本繳交備查,正本驗畢當場發還。影本上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以上影本請務必事先影印完畢,並依順序依序裝訂,以免拖延時間,影響他人報考權益。
8. 甄選地點:新竹縣竹北市豐田國民小學(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1377號)/電話:03-5563930教導處#810、人事室#840。
9. 一律採google表單方式線上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時間以表單填寫送出時間為據,重送者以新送出時間為準)。
10.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K8WjT8HCB7gs329D7 (仍請填寫簡章附件報名表、簡歷表及聲明書)
11. 甄試結果公告於新竹縣豐田國小校網(https://www.yacjh.kh.edu.tw/)、新竹縣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網站 (https://ocean.hcc.edu.tw/) 及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doe.hcc.edu.tw/)。
柒、 甄選方式、地點及時程
一、 甄選方式
(一) 第一階段:資料審查(40%)
1. 自傳(10%):內容以A4兩頁為限,字型大小12點以上。
2. 其他有利之審查資料(30%):請列表呈現(1)相關工作經驗(2)辦理活動經驗。(3)文書處理能力(4)證照或其他。
(二) 第二階段:面試(60%)含溝通表達能力、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專業知能、敬業精神及態度。
二、 甄選地點:新竹縣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中心(新竹縣豐田國小教導處)(新竹縣竹北市中正西路1377號,電話:03-5563930轉810)。
三、 甄選時程:請應考人員依時間報到及甄選,逾時或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四、 考試相關規定:甄選報到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以供身分查驗。
捌、 錄取、報到與就職
一、 甄選完畢後,依成績高低(若總成績同分者,則以面試分數高者優先錄取,若總成績未達70分者,則不予錄取)簽請本中心學校校長核定人選。
二、 報到與就職
(一) 正取人員應於接獲錄取通知後親自(或親友)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未報到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倘若正取放棄資格或於任職期間離職者,由備取遞補。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 證明文件如有偽造,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選聘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自行負責。
(四) 本次甄選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專案行政工作人員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玖、 任用
任期自就職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每年依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第七點進行績效考核,服務績效優良者得予續聘。(倘國教署補助經費未予核定補助進用工作人員或終止進用工作人員時,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壹拾、 其他
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專任工作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應予解聘:
(一) 曾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
(三)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 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五)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六)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七)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八) 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
(九) 經學校主管機關或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十) 經學校主管機關或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且情節重大。
(十一) 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二) 偽造、變造或湮滅他人所犯校園毒品危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十三) 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且情節重大。
(十四) 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非屬情節重大,而有必要予以解聘,並經審酌案件情節,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
(十五) 工作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三、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壹拾壹、 本甄選簡章陳核中心召集人(校長)核定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若有未盡事宜,則依相關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公佈於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暨本校網站。


